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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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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13:58:13 阅读量: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也是全面掌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的决策参考和依据。为做好我院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管理办法》(辽轻院发[2016]38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填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填报、审核时段:2020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

要求各部门于10月16日晚24:00点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三、填报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

2.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后,要认真审核,确认无冲突且数据准确后,填写审核表并打印一份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于10月16日前报教务处赵老师存档。

3.教务处对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返回原填报部门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汇总,并将数据采集总体情况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

4.各负责部门根据数据,认真进行分析,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包含数据采集工作情况、数据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数据采集分析报告于10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分析报告,汇总形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四、基本情况说明

1. 2020版与2019版的内容相同。

2.校内网址:172.20.7.13

用户名:职工号  初始密码:A123456

浏览器要求:使用除IE之外的浏览器。

3.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到的2017、2018、2019级各专业,专业信息以附件1为准进行填报。

4.2019年教师基本情况表及变化不大的表格已经导入2020年数据平台,有信息更改的须重新编辑、保存。比如,有些校外实训基地已经不用了,必须删除。有些信息变动不大的表格想导入平台,可以与王艳慧联系。

5.把鼠标放在数字上,即可看到说明。

五、填报注意事项

1.  7.2课程设置 所有信息必须填齐,教材信息齐全。例如:精品课,如果是精品课,点选级别。所有信息必须齐全。平台汇总后,各类课程有门数统计。

2. 7.4顶岗实习人数,以招就处提供的附件8(2020届分系分专业统计)为准填报。

3. 19-20学年所有外聘教师(以人事处提供名单为准)课时必须填写齐全,否则影响生师比。

4. 相同课程编码的课程,课程类型及课程属性一致。尤其是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担任,课程类型及属性必须保持一致。

5. 4.1 校内实践基地,设备总值、新增设备值,单位“万元”;当年新增设备值以设备处提供的附件7(各部门新增设备值统计)为准填报。

6. 专业数=专业带头人数,否则检测不通过。专业带头人工作年限不能为0. 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带头人,否则校验不通过。

7. 技术服务到款额  在经费收入和产学合作中都有此项内容,财务处与各系部在填写此项内容时要做好沟通,确保数据一致。

8. 社会捐赠 4.1  9.3  7.5 数值对应,否则检测不通过。各系在填报这项内容时,与资产处做好沟通,保持数据一致。

9. 7.5产学合作中,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天),由系部及校企共同填写。

10. 10.1.1 填的是在籍学生,包括辍学学生。辍学学生明细以学生处提供数据为准填报。

11.实训室经费统计表,请各系部于 9 月 25  日前发给设备处孙苗苗(QQ:1024431186)

附件1:专业信息一览表

附件2:各系部教师名单、职工号、退休离职名单

附件3: 2020数据采集责任分工

附件4:审核表(空表)

附件5:订单班学生统计

附件6:辍学学生名单

附件7:各部门新增设备值统计

附件8: 2020届毕业生分专业统计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