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学生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的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09:40:16 阅读量:

为更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诸方面的改革,学院于2017年起开展课程改革立项工作。根据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管理规定,学院将开展课程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结题的第二批课程改革项目、第三批课程改革项目以及达到建设要求的辽宁省高水平专业群相关建设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电子各一份。

2.佐证材料电子版,内容不得少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中第四项课程改革具体成果。

3.高水平专业群相关课程需提供成果汇编,要求有目录及页码,并在结项申请书第四项课程改革具体成果栏标明佐证材料页码。纸质、电子各一份。

注:成果汇编中的课程单元设计不得少于5个,每一项佐证都要有抓图,且有文字说明,例:微课3 ******

4.完成泛雅平台课程网站建设内容。

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若二次验收仍未达到验收标准,撤销立项。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验收被撤销立项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二年内不准申报学院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相关项目,不得参加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评选。

三、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验收项目名单

  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结项申请书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