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连同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请各系部按照《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各系部可为每一个教指委推荐1名建议人选。根据有关规定,行指委和教指委委员不得互相兼任。
请于4月28日10: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于小溪处,逾期不予受理:
1.《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四份;
2.按推荐排序填报《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拟设置名单
附件3: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4: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